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作品评比的通知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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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级: 根据《关于切实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督委办函〔2016〕8号)和《关于印发<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案>的通知》(常教安〔2016〕3号)要求,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,区教育文体局与高新区人民检察院、小橘灯公益法律服务汇将联合开展“反校园欺凌”作品评选,现将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作品类型 分书画类(尺寸不限)及征文类(征文体裁不限,500-800字), 二、截止时间 请各班将作品纸质稿(征文电子稿)于2016年10月18日(星期二)前交至政教处。 三、评比表彰 学校择优推荐作品参加上级评比。届时区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,并对获奖学校及学生进行表彰奖励。 请各班级积极发动,组织学生参加评比,并精心指导,提高作品质量。
新北区圩塘中学 2016年10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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